屏東縣獅子鄉民代表會第19屆第13次臨時大會地方基層建設考察紀錄
時間:102年3月14日
地點:楓林、獅子村、外獅段內獅瀑布
工程名稱:
(一)楓林綠廊工程。
(二)獅子村資源回收場預定地。
(三)獅子橋下便道。
(四)獅子鄉卡悠峰觀光遊憩景觀工程。
召集人:主席趙福德
參加人員:
1.代表會:盧副主席正宗、柳代表瑞得、朱代表宗仁、黃代表春英、伍代表慶隆、呂代表義(請假) 、李秘書、張
美珍、郭致祥。
2.鄉公所:鄉長,李秘書,方文振,田美惠,趙慧嬪,周雅嵐,高倩麗,洪懷生
勘查結果:
(一)楓林綠廊工程。
鄉公所說明:
1.羅課長:
(1)第一期為綠廊雛形,主要種植楓樹,綠廊兩旁種植欅木,周邊亦有珊瑚樹為間,目前存活率達90%以上,
每三個月驗收其存活率。
(2)腹地擬請山林守護隊整理,再進行後續短期植栽美化。
(3)入口處原設計為階梯,但與整體美觀不相襯,俟消防隊建築物完竣後於第二期整體規劃。
(4)腹地於內政部補助大樓重建後規劃為停車場。
鄉長補充:可規劃為立體植栽,如播種紅黎等本鄉產業,排列本工程名稱,吸引觀光客。
2.代表建議:
黃代表:
(1)種植植物希望為楓樹顯出楓林村。
(2)靠近住宅之邊坡應強化水土保持,植栽予以美化
(3)綠廊兩旁之櫸木,應予修剪擴大其成長面,較為美觀。
羅課長回應:靠近住宅之顛簸擋土牆擬以水泥為基座,上則以蛇籠搭建,自然生成草嶺。
副主席:
(1)同意羅課長所說明的,希望在第二期的規劃能參與建議
(2)靠近住宅處設置排水道。
(3)植栽需善加管理,四周之泥土因未經大雨沖刷過,是否會流失有待考驗,是否也加以覆蓋或用級配。
(二)獅子村資源回收場
1.鄉公所說明:
羅課長:
(1)本地號為591及591-1號地,原先有軍營及人民使用,經多次協調,國產局同意做為本鄉資源回收地,土地
部份已解決。
(2)較低處擬從南世工程土方回填。
(3)日後永久回收場改建為室內。
(4)本回收場以鐵網圍牆為界限。
2.代表會提問:
伍代表:
(1)低處不用回填,南世多餘的土方用於獅子村衛生室用地,較為迫切。
(2)建議周圍種植木麻黃,使之美化。
(3)台一線麻里巴橋至本村入口之間,分隔島缺口都已封閉,本村農民至耕作地極其不便,需至麻里巴橋起
點方能迴轉,有些農民為求方便,逆向行駛,險象環生,請轉知公路局協助處理。
朱代表:
(1)土地權屬釐清。
(2)請考量衛生問題,避免回收物品積水,吸引蚊蟲及散發異味。
柳代表:要做就做漂亮點!
3.鄉公所回應及補充:
羅課長:
已協助衛生所辦理各項土地問題及周邊工程,有關土方回填事項應由其自行處理或若有其它工程土方,再
予回填。
高課長:
(1)有關車輛動向應予規劃。
(2)以鐡絲網做分隔易損壞,建議改以水泥牆替代。
(3)排水設施應予規劃。
(三)獅子橋下便道:
1.提案人朱代表說明:
該入口處意外事故頻頻,多次提案紅綠燈三相指示燈號於尖峰時段開放,且經該村伍代表提案設置控制紐
案,仍未有改善。為維出入之鄉民生命之安全,建請貴所由南下車站往橋下至對岸獅子村入口處之涼亭設
置便道。
2.鄉公所回應:
鄉長:台一線本鄉部落,自南世至竹坑,除了內獅入口處正常運作及有設置測速照相外,其他部落皆以閃黃
燈為指示號誌,影響居民生命安全甚鉅,而平地區域入口處三相指示皆正常運作,如此作為似有族群歧視之
嫌,建議本鄉李議員於議會會議期間質詢。(四)獅子鄉卡悠峰觀光遊憩景觀工程
1.鄉公所說明:
盧技士:
(1)停車場排水溝40公尺,至停車埸而上之仿枕木階梯共1153階。
(2)目前變更設計,有關附掛式指示牌,需由縣級申請,計劃送縣府,再由縣府向公路局申請。
(3)瀑布前之平台為觀賞用。
(4)擬4月底前完工。
羅課長:
(1)有關更名原由:原屬楓港,於78年改為內獅瀑布,98年為爭取經費而為觀光休憩景點之故,更名為原名-
卡悠峰,而有此工程之名稱。
(2)步道50公尺處及後兩座巨石擬刻上卡悠峰。
鄉長:
自台一線進入前路段路面,因管理單位有數個,擬請立委邀集相關單位協商分配額度鋪設路面。
2.代表建議:
伍代表:
目前施工中,看不出問題所在,只希望能順利完成。
結論:趙主席:感謝孔鄉長率鄉公所單位主管全程參加考察行程,並提供各工程施工情形與未來的規畫做詳細說
明,感謝公所在各項工程建議所付出的努力,也感謝本會代表同仁的配合,今天考察行程到此結束,謝
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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