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2
類別:民政
提案人:盧正宗
案由:建請鄉公所將內文分校校地及建築物予以規劃各多元化休閒中心提供社區民眾案。
執行情形:101.03.28獅鄉財字第1010003211號
鄉公所函覆:本所依該府相關規定於101.3.16與草埔國小經已辦妥法院公證借用手續,建物管理機關為該
校、土地管理機關為行政院原民會,為俾利支應借用程序與後序續管理費用,業經貴會
101.1.20代會字第87號函同意墊付2萬元惟為管理該校舍移交物品及門鎖年久失修,俟修繕
後派員前往該村與在地單位團體協商場地管理與借用等規劃事宜,並確認權責單位,上開
校門規劃暫以活化再利用為以下多功能用途;生態教室、部落工作室、社區發展協會會議
室、圖書教室、球場、遊客中心諮詢室、濕地導覽室、壓花畫研習教室、綜合活動場所等
編號:3
類別:民政
提案人:盧正宗
案由:建請鄉公所將本鄉巷道、農路、產業道路等予以辦理分割,以維土地所有人之權益案。
執行情形:101.3.22獅鄉財字第1010003212號、101.4.18獅鄉財字第1010004529號
鄉公所函覆:101.3.22本所已錄案辦理。101.4.18調查時間101年4月25內文9時、草埔11時、4月26日丹路9
時、楓林11時、4月27日竹坑9時、獅子11時、4月30日內獅9時、南世11時,屆時協助前往
導勘,俾利工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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