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經建 提案人:盧正宗 附署人:柳瑞得、趙福德 案由:建請鄉公所將內文段447號至451號農路全長約200公尺繼續予以改善,以利農民方便農耕案。 理由:1.該段農路已有舊農路,因有溪溝,人車無法順利通行,除改善舊有農路外,需設築便橋乙座以 方便通行。 2.前段農路已在100年度改改善目前施工中。 辦法:建議鄉公所派員勘查,尋求經費整治。 審查意見:送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