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2
類別:民政
提案人:盧正宗
附署人:伍慶隆、朱宗仁
案由:建請鄉公所將內文分校校地及建築物予以規劃為多元化休閒中心提供社區民眾使用案
理由:內文分校自100學年度,因無學童就讀,業經屏府核定廢校,並交由鄉公所接管,經與草
埔國小辦妥使用契約在案,目前該校地及建物閒置無利用,為社區民眾有正當之休閒場
所,請研擬規劃闢建為社區民眾活動場所。
辦法:請鄉公所研擬向上級相關單位補助經費辦理。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3
類別:民政
提案人:盧正宗
附署人:伍慶隆、朱宗仁
案由:建請鄉公所將本鄉巷道、農路、產業道路等予以辦理分割,以維土地所有人之權益案。
理由:本鄉各段土地闢建為農路、巷道、產業道路等既成道路,因未辦妥測量分割,除影響土地
權利人之權益外,常有阻擋他人行駛該道路情事發生,為釐清土地權屬及變更用途,應辦
理土地變更用途。
辦法:請鄉公所調查後,辦理測量分割變更用途。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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