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2 類別:經建 提案人:伍慶隆 附署人:黃春英、呂 義 案由:獅子村1號橋野溪支流整治延建工程。 理由:為維護沿溪農路及土地需求,朔溪未整治部份,殷盼政府能體察野溪實情,能繼續整治,嘉惠鄉親。 辦法:建請鄉公所轉陳水土保持局台南分局施作野溪整治。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