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8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附署人:盧正宗、柳瑞得
案由:竹坑第五鄰下方沿省道之排水溝,建請函轉工務段辦理會勘改善,以維公衛及觀瞻案。
理由:一、竹坑社區沿省道之排水溝,感謝工務段依陳情由來來商店以北之水溝予以加蓋,維護
公衛及觀瞻助益良多及獲鄉親肯定。
二、竹坑社區前路肩及排水溝之養護(修剪雜草、清理),工務段以委外適時辦理之。
三、近年居民反映:「路肩及排水溝之養護成效,路面、溝蓋上;未加蓋之排水溝-雜草叢生、垃
圾散落;溝內淤泥積水、雜物充塞現象。未加蓋之排水溝,因溝內淤泥滯流、雜物充塞、風向
社區臭味漫天。
四、據衛生單位測試登革熱孳生源指數,未加蓋排水溝之區域偏高,適值炎夏公衛安全,公設權責
單位應積極審視維護,保障國人健康。
辦法:請鄉公所派員會同本會及申請人勘查處理。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9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附署人:朱宗仁、盧正宗
案由:建請將竹坑派出所增設為鐵馬驛站,以活化閒置空間之功能。
理由:一、警務推動合所辦公,將竹坑派出所併到獅子分駐所,實施已數年,廰舍亦未見警務用,目前
閒置中。
二、鄉境內壽卡檢查哨,同上情而閒置,感謝曹縣長為推動全縣鐵馬樂活政策,同時鄉公所積極
提報計畫爭取設置,於前年終於設站並陸續獲縣府補助改善及充實,除符應鐵馬樂活休閒
外,可連結該區景點助益發展及提升。
三、竹坑派出所位置其周邊有:
1.辦公處、社區活動中心及集會所。
2.閒置竹坑分班校舍及寬廣之運動場3.衛生室4.前有台26省道(往恆春半島觀光休閒必經之
處)。條件利於建置為鐵馬驛站,經濟實惠亦可帶動在地發展觀光休閒之產業。
辦法:建請鄉公所協助爭取,助益觀光休閒鄉政之發展。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10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附署人:柳瑞得、盧正宗
案由:建請將草埔橋西公墓與民之鄰界築設擋土牆,以維公墓、民地界址釐清及水土保持案。
理由:一、依據鄉親陳請及現勘事實辦理。
二、公墓與民地之界址,地貌呈前高後低,長年公墓祭祀物品,汛期漂流至民地,不勝其擾;界
址不清,邊坡土石沖刷流失,影響公墓與民地之管理。
三、橋西鄉親殷盼能將公墓與民地界址之邊坡,築設擋土牆助於維護公墓之完整性,也兼顧周邊
民地釐清界址,進而消除紛擾與不便。
辦法:建請鄉公所協助改善,嘉惠鄉親。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11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附署人:柳瑞得、盧正宗
案由:建請鄉公所改善竹坑排水溝,嘉惠公設安全及觀瞻案。
理由:一、建請改善排水溝地點-於鄉民黃明光住宅之南側(長約20公尺)。
二、該處排水溝匯集上游南北排水溝之水,數年前鄉公所整治改善排水設施,因故未能併入改
善,造成如下現象:
1.匯集上游南北排水溝之水,沖刷兩側溝面(施作年久之石砌擋土)掏空、裂痕等,影響水保及居
民空間安全。
2.排水溝內-雜草叢生、充塞廢棄物、淤泥散布臭味等。
3.易為任意丟棄垃圾等雜物之死角,影響公衛及觀瞻。
三、為維護安全及觀瞻,鄉親殷盼惠予改善甚切。
辦法:建請鄉公所會勘協助改善,嘉惠鄉親。
議決: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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