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屆第5次臨時大會代表提案:主席林進丁
發佈時間:2016-03-17 閱讀人次:227
案號:7
類別:行政
提案人:林進丁
附署人:呂義、朱宗仁
案由:建請公所研擬社區接駁車試營運辦法送本會備查並予以執行。
理由:1.試營運期間為期三個月,期間民眾免費試乘,試營運結束後檢討其優劣,並依據其檢討結果,
訂定完
善之社區接駁車使用管理辦法。
2.105年預算編列司機一職,於試營運期間應辦理遴選。
辦法:試營運辦法送本會備查後應即刻執行。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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