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1
類別:民政
提案人:韋忠貞
附署人:朱文華、朱宗仁
案由:懇請鄉公所協助將原丹路派出所空置之廳舍,由丹路社區發展協會(青年會)妥善運用空間,以利部
落推動各項活動及產業發展。
理由:一、台九線路段因騎鐵馬人數倍增,常因中途未有妥善規劃之鐵馬驛站,供休息補給之場所。
二、閒置之派出所若無人管理,易肇生建築物損壞及環境衛生髒亂,影響觀瞻。
三、若核准後,該建築物之管理及維護事宜,由丹路社區發展協會(青年會)負責。
辦法:建請鄉公所轉屏東縣警察局准無償提供該場所予丹路社區發展協會(青年會)使用。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2
類別:經建
提案人:韋忠貞
附署人:朱文華、朱宗仁
案由:建請鄉公所協助下丹路集會所能儘速裝設電表,供下丹路村民使用。
理由:因應下丹路學童課後輔導之場所,目前均借用下丹路教會空間使用,下丹路集會所若能完成裝設電
表,可立即供學童課後輔導及婦女媽媽教室運用。
辦法:建請鄉公所協助下丹路集會所能儘速完成裝設電表,以利學童課後輔導有良好之環境空間。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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