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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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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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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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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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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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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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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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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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忠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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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鄉公所協助將原丹路派出所閒置之廳舍,由丹路社區發展協會(青年會)妥善運用空間,以利部落推動各項活動及產業發展。(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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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3獅鄉行字第10430138700號
104.3.20獅鄉行字第104303932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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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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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函覆:函文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枋寮分局。
3/20函覆:旨揭借用案,依規定縣府對各機關閒置廳舍借用均統一由縣府審辦,待確認處置方案後再議,本案爰予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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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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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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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忠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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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鄉公所協助下丹路集會所是否能開放,供下丹路村民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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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8獅鄉民字第104301388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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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義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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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覆:查旨揭集會所因疏於管理,建物缺水電無法使用已閒置多年,本所須先行會同相關課室進行實地勘驗,倘結構安全無虞,將令案申請裝設電錶恢復供電後,再行辦理設施開放使用協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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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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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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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忠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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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鄉公所將丹路村上部落外環道(上部落教會後方)之路燈及護欄損壞,儘速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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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14獅財字第104301390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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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孝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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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覆:本案已派員前去勘查,護欄損壞部份錄案辦理,另路燈損壞部份已通知路燈修護人員前去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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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動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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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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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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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忠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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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鄉公所將丹路村上部落簡易自來水之水源地道路坍方處,儘速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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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10獅鄉財字第104301664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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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孝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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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覆:本案已派員現勘,並依會勘結果辦理整平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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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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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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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忠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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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鄉公所將丹路村(九公里溪)過水橋部分掏空造成坍方,儘速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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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27獅鄉財字第10430166100號
函覆:函轉原民會、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達工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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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奕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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