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動議案】
案號:4
類別:農業
提案人:呂義
附署人:林進丁、朱宗仁
案由:本鄉蔬果產銷班農業資材補助案。
理由:往年補助予各產銷班之經費,實無效能之可謂,為使農民感受實質之補助,落實農業為經濟之母,建 議蔬菜、果樹班各150萬元惠予農民採購資材,如肥料及灌溉設施,嘉惠農民,使本鄉因農業而富裕。
辦法:建請鄉公所動用以前年度結餘款或向上級有關單位爭取經費。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8
類別:民政
提案人:呂義
附署人:柳宏忠、韋忠貞
案由:各村有多種組織,因對其主要職責模糊不清,本位主義,造成相互杯葛。多頭馬車,當地居民無所適
從,遑論為民爭取利益!為使各組織相互配合,提昇社區之和諧,各組織之職責確有釐清之必要。
理由:建請鄉公所擬定各組織職責要點供其參照。
辦法:請公所儘速派員清理。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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