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16
類別:經建
提案人:朱宗仁
附署人:林進丁、呂義
案由:枋山溪上游南岸(中心崙)護岸及農路改善案,建請鄉公所續予提報計畫函轉水利相關單位辦理,嘉惠
鄉親。
理由:一、依據鄉民陳情及現勘實情之需要提案辦理。
二、該河段因汛期水患、河川瓜農承租使用及歷次水保整治措施等因素交錯其中,始終無法獲致
「標本兼顧」之改善,造成地方及相關單位之困擾,感謝在地居民始終堅持之守護及不次的陳
情,「終於見曙光」在各級民意、行政單位配合努力之下 ,近年已逐段整治(護岸)、農路改善等
積極 之措施,災情已獲致改善,鄉民財產維護、水保功能之效益,德政彰顯嘉惠鄉民
三、該河段已改善處之上游沿岸,護岸、農路等部分災情後續之改善,鄉民陳情請續予規劃改善以盡
事功。
辦法:建請鄉公所續予提報計畫函轉水利相關單位辦理。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17
類別:經建
提案人:朱宗仁
附署人:林進丁、呂義
案由:獅子村和平部落上方野溪,二號橋上河段建請鄉公所函轉水保局協助整治,嘉惠鄉親。
理由:該段野溪歷次汛期之水患,造成鄉民土地流失、作物毀損災情,為維農民之財產,確有整治之必要。
辦法:建請鄉公所函轉水保局協助整治,嘉惠鄉親。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18
類別:經建
提案人:朱宗仁
附署人:林進丁、呂義
案由:獅子村簡易自來水補助案。
理由:獅子村部落簡易自來水為本村主要飲用水,因年久失修且歷經多次風災損害,水管破舊不堪使用,計
有3吋300支左右影響部落居民用水,亟需補助。
辦法:請公所派員勘察,並予以處理。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19
類別:經建
提案人:朱宗仁
附署人:林進丁、呂義
案由:獅子部落派出所前大轉灣之兩旁果樹佔據車道請去除案。
理由:該路段道路狹窄,兩旁果樹茂密且延伸至道路,造成道路視線受阻,影響來往車輛之安全,確有去除
果樹之必要。
辦法:請鄉公所派員與果樹所有人協議處理之。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20
類別:經建
提案人:朱宗仁
附署人:林進丁、呂義
案由:獅子部落活動中心北邊收回土地請儘速鑑界及早劃停車場。
理由:一、本案於102年09月17日第19屆第15次臨時大會下村考察辦理會勘,公所回覆佔地周邊鑑界圍欄,
地面暫用級配鋪設,同時提報部落環境改善及第二期城鄉新風貌計畫,預定停車場鋪設連鎖磚。
二、本案地面雖已鏟平,然仍未鑑界亦未設圍欄,致鄰農有所異議及不諒解,為維執政者之威信及保
障居民之權益,確有儘速執行之必要。
辦法:建請公所儘速辦理鑑界及訂定停車場規劃案。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21
類別:經建
提案人:朱宗仁
附署人:林進丁、呂義
案由:建請公所將往獅子部落墓園道路鋪設柏油路面案。
理由:獅子部落墓園道路,幾經滂沱大雨、風吹日曬,致路面滑動、凹凸不平、處處坑洞,可謂瘡痍滿目!
為使送葬順利,且維其生命財產之安全,確有鋪設柏油路面之必要。
辦法:建請公所派員勘查並編列預算辦理。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22
類別:經建
提案人:朱宗仁
附署人:林進丁、呂義
案由:台一線往中心崙部落道路轉彎處拓寬案。
理由:該處為廟宇旁之道路,為道路設計為一大彎曲,但道路狹窄,行駛車輛無法察覺對向有無來車,常招
致意外發生,且道路兩旁仍為泥土,於雨天行駛時形成泥濘極易打滑,造成意外發生,為確保行駛車
輛之安全,泥土處亟需鋪設AC以拓寬道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辦法:請鄉公所派員勘查,並儘速處理。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23
類別:經建
提案人:朱宗仁
附署人:林進丁、呂義
案由:獅子村活動中心屋頂漏水需換鐵皮案。
理由:獅子村活動中心建造多年,民眾使用頻繁,惟多年未予維護,屋頂鐵皮破損不堪,如遇下雨時,漏水嚴
重,民眾舉行婚喪喜慶等活動時,雨水會落入食物中或弄濕參加民眾,影響活動之舉行。
辦法:建請鄉公所派員勘查並編列預算改善。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24
類別:經建
提案人:朱宗仁
附署人:林進丁、呂義
案由:獅子村和平、忠心崙兩部落村道圍牆繪製圖騰,以美化部落景觀。
理由:該村圍牆牆面多處斑駁、油漆剝落且有民眾圖寫不雅字句。為美化村容,提昇村民生活藝術品質,有
其繪製之必要。
辦法:建請公所協助尋求經費,協助改善村容。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25
類別:經建
提案人:朱宗仁
附署人:林進丁、呂義
案由:獅子村雙溪施作便橋俾利農民案。
理由:一、此案於上已提案多次仍未見施設。
二、此處為部落上方約1公里處,往簡易自來水水源處已鋪設水泥路面,惟往南邊的道路,幾經大水沖
刷,路面多處坑洞,農民通往耕作地,極其不易,為利農民採收及搬運,亟需施作便橋,俾利通
行。
辦法:建請公所派員會勘並編列預算施作。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26
類別:經建
提案人:朱宗仁
附署人:林進丁、呂義
案由:中心崙內大排水溝加高兩邊的堤防防止村民安全問題。
理由:該處為中心崙活動中心後方之排水溝,因水溝低於路面,且與路面傾斜約45度,行經人員未於注意,
極易落入溝裡,且曾有學童嬉戲時落入,為維行經人員之安全,確有加高兩邊堤防之必要。
辦法:建請公所派員勘查並研擬處理方案執行。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臨時動議案】
案號:1
類別:經建
提案人:朱宗仁
附署人:阮嬪、韋忠貞
案由:台1線與進入獅子村獅子部落路口三相號誌正常運作案。
理由:該處為本村主要出入口,學生上下學及上班族上下班必經之路,雖為三相號誌,但僅為閃燈警示,且
進入部落之號誌為閃紅燈,遇到假日或上下班時間車流量大,跟本無法通行。該案幾經多次提案,偶
有三相正常運作,然沒幾日,便故態復萌,又為警示閃燈,如此敷衍處事,造成多人發生意外,失去
生命, 為維護出入該部落民眾之安全,亟需使三相號誌正常運作。
辦法:建請鄉公所積極向有關單位或會同有力人士(如立委)爭取。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另丹路部落往上部落路口、新路小山丘往新路部落路口、內獅第一鄰路口及南世路口同此
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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