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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屆第3次定期大會提案:朱宗仁代表

發佈時間:2011-12-01 閱讀人次:435

提案人:朱宗仁
連署人:伍慶隆 趙福德
類別:財經
案由:建請鄉公所轉陳水土保持局台南分局,整治獅子村3號橋野溪案。
理由:該段野溪兩旁為鄉民農作物耕作地,每逢雨季時溪水暴漲,常致農作物受損,甚而土地流失,影響鄉民財

        產甚鉅,請上級重視。
辦法:建請公所向有關機關爭取經費,嘉惠鄉民。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提案:朱宗仁
連署人:伍慶隆 趙福德
類別:財經
案由:建請鄉公所於獅子村,第三鄰後方大排水溝旁,設置擋土牆案。
理由:此處因未設置擋土牆,每逢雨季,土石皆流入大排水溝,造成排水溝堵塞,或土石流入住家,影響居民生

         命財產甚鉅,實有設置必要。
辦法:建請公所派員勘查並籌措經費予以施設。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提案人:朱宗仁
連署人:伍慶隆 趙福德
類別:財經
案由:內獅公墓設置擋土牆案。
理由:內獅公墓邊坡嚴重塌陷、影響墓地完整性,部分有龜裂,甚至有些棺木裸露,為使往者終有所安,建請設

        置擋土牆。
辦法:建請公所派員會勘並尋求解決之道。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提案人:朱宗仁
連署人:伍慶隆 趙福德
類別:財經
案由:南世峽谷(南世一號橋)維修案。
理由:該處為水土保持局台南分局上半年完成的工程,但經此次那比凡颱風雨水侵蝕,造成基座部份嚴重陷下,

        影響往來人車安全,實有維修之必要。
辦法:建請公所函轉水土保持局台南分局協助改善。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提案人:朱宗仁
連署人:伍慶隆 趙福德
類別: 財經
案由:建請公所於獅子村及中心崙入口裝設監視器,以維居民安全案。
理由:本鄉其他村皆已裝設監視器,唯本村尚未裝設,宵小行惡於本村未能留下身影,致村民生活於恐懼之中,

         實有裝設之必要。
辦法:建請公所函轉相關單位協助裝設。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提案人:朱宗仁
連署人:伍慶隆 趙福德
類別:財經
案由:建請公所於獅子村和平部落上方設置排水溝案。
理由:此處未設置排水溝,每逢雨季時居民飽受洪水氾濫、積水成災,造成農路破損不勘、影響來往人車,亦致

        農地流失,農作物受損,影響居生命、生計甚鉅。
辦法:建請公所派員會勘並尋求解決之道。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提案人:朱宗仁
連署人:伍慶隆 趙福德
類別:財經
案由:獅子村和平部落上游興建一座橋,俾便農民搬運農作物案。
理由:和平部落農路上游,每逢雨季溪水暴漲,農路積水、破損,致無法通行,影響農民搬運農作物,亟需興建

         一座橋,俾利農民。
辦法:建請公所向上級單位爭取經費辦理。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提案人:朱宗仁
連署人:伍慶隆 趙福德
類別:財經
案由:內獅村第五鄰戴如玉宅後設置擋土牆案。
理由:該處未設置擋土牆,於雨季時常造成邊坡坍方、土石滑落,有危及當地居民生命財產之虞,實有設置之必

        要。
辦法:建請公所派員會勘並尋求解決之道。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提案人:朱宗仁
連署人:伍慶隆 趙福德
類別:財經
案由:建請公所將中心崙社區內圍牆予以修繕。
理由:該社區圍牆施設多年,歷經大風大雨,多處磚塊掉落,影響社區美觀,且來往人車有遭掉落磚塊砸傷之

        虞,為美化環境及人車安全,實有維修之必要。
辦法:建請公所派員勘並予以解決。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提案人:朱宗仁
連署人:柳瑞得 趙福德
類別:財經
案由:建請公所於七里溪石王水梅、花永來等農地旁之野溪予整治。
理由:該處因去年那凡比颱風溪水暴漲,大水流入兩旁農地,造成土地流失,農作物受損,影響當地農民生計,

         如未予整治,影響面擴大,實有整治之必要。
辦法:建請鄉公所轉陳水土保持局台南分局施作野溪整治。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提案人:朱宗仁
連署人:柳瑞得 黃春英
類別:財經
案由:建請鄉公所修繕南世段金卡萊農路案。
理由:該農路年久失修,路面破損不勘。近期為農忙時期,農民搬運農作物極為不便,又逢6月份大雨致兩旁土

         石流入路面,進出更行因難,為惟農民之權益,實有修繕之必要。
辦法:建請鄉公所派員勘查,並予以改善。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提案人:朱宗仁
連署人:柳瑞得 黃春英
類別:財經
案由:建請鄉公所修繕中心崙活動中心廁所案。
理由:中心崙活動中心廁所已設置多年,多處有所破損且無水可供使用,每逢宴客或辦理各項活動,造成不

        便,致周遭髒亂不勘,有礙觀瞻,影響環境甚鉅。
辦法:建請鄉公所派員勘查,並予以改善。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提案人:朱宗仁
連署人:柳瑞得 黃春英
類別:財經
案由:建請鄉公所於獅子村獅子部落往公墓路段築設擋土牆50M案。
理由:該路段每逢雨季,山坡地必有坍方或落石之情事發生,致道路受損,行經民眾及車輛時有所波及,周邊農

        田時有遭土石掩埋或沖失之情形,影響農民生命及財產甚鉅,實有築設擋土牆之必要。
辦法:建請鄉公所派員勘查並尋求經費設置。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提案人:朱宗仁
連署人:柳瑞得 黃春英
類別:財經
案由:獅子村村道設置跳動路面案。
理由:本村道路狹小,但仍有車輛快速行駛,部落幼童時有於門前玩耍,或有行人行經,車輛若未減速,易生意

         外,跳動路面實有設置之必要。
辦法:建請鄉公所派員勘查並尋求經費設置。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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