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11
類別:民政
提案人:韋忠貞
附署人:林進丁、呂義
案由:建請鄉公所協助將原丹路派出所空置之廳舍,由丹路社區發展協會(青年會)妥善運用空間,以利部落推動各項活動及產業發展。(附圖)
理由:一、台九線路段因騎鐵馬人數倍增,常因中途未有妥善規劃之鐵馬驛站,供休息補給之場所。
二、空置之派出所若無人管理,易肇生建築物損壞及環境衛生髒亂,影響觀瞻。
三、若核准後,該建築物之管理及維護事宜,由丹路社區發展協會(青年會)負責。
辦法:建請鄉公所轉屏東縣警察局准無償提供該場所予丹路社區發展協會(青年會)使用。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12
類別:民政
提案人:韋忠貞
附署人:柳宏忠、阮嬪
案由:建請鄉公所協助下丹路集會所是否能開放,供下丹路村民運用。
理由:因應下丹路學童課後輔導之場所,目前均借用下丹路教會空間使用,因空間不足及課桌椅參雜不齊,
若下丹路集會所開放使用,可供學童課後輔導及婦女媽媽教室運用。
辦法:建請鄉公所協助下丹路集會所能重新開放使用,以利學童課後輔導有良好之環境空間。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13
類別:經建
提案人:韋忠貞
附署人:林進丁、呂義
案由:建請鄉公所將丹路村上部落外環道(上部落教會後方)之路燈及護欄損壞,儘速維修。
理由:該外環道之路燈及護欄損壞,鄉民於夜間行進易肇生危安顧慮,實有儘速維修之必要。
辦法:建議鄉公所派員勘查,立即維修以確保鄉民安全。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臨時動議
編號:4
類別:經建
提案人:韋忠貞
附署人:柳宏忠、阮嬪
案由:建請鄉公所將丹路村上部落簡易自來水之水源地道路坍方處,儘速維修。
理由:丹路村上部落簡易自來水之水源地道路坍方處(一處,長約150公尺),造成檢修自來水時不便,必
須長途跋山涉水及靠人力搬運水管等器材,實有維修道路之必要性。
辦法:建議鄉公所派員勘查,立即維修以利鄉民用水方便。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臨時動議
編號:5
類別:經建
提案人:韋忠貞
附署人:柳宏忠、阮嬪
案由:建請鄉公所將丹路村(九公里溪)過水橋部分掏空造成坍方,儘速維修。
理由:丹路村(九公里溪)過水橋部分掏空造成坍方,造成本村農民至山蘇園工作不便及有安全上之顧慮,
實有維修之必要性。
辦法:建議鄉公所派員勘查,立即維修以維護鄉民安全及便民。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