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5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附署人:伍慶隆、柳瑞得
案由:內獅村第一鄰巷道等改善案,建請鄉公所積極爭取經費,盡速予以規劃改善嘉惠鄉親。
理由:一、依據在地居民陳情辦理。
二、建議改善路段及內容-
於去年已辦理會勘(簡立委助理、水保局、鄉公所、本會等)在案及結論如下:
1.改善路段:南由孫清榮宅至北廖秀碧宅之間。
2.改善內容:a.路面墊高(易積水)b.排水溝改善(低漥排水不便)c.路緣施築護欄等。
三、近期鄉民多次關心質問改善案何時規劃辦理;今年汛期時該路段確實再次造成上情災情,確有迫
切之事實及回應鄉民之陳情案,立信福祉於民。
辦法:建請鄉公所-
會勘後該案之辦理情形及進程為何,請詳明函覆外,請積極盡早予以改善。
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6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附署人:伍慶隆、柳瑞得
案由:台1線公路七里溪橋上游,護岸災修及整治,建請函轉相關單位恵予查勘改善,嘉惠鄉親。
理由:一、依據在地鄉親孫清榮等陳情辦理。
二、建請查勘災修及整治-
1.災修:101年汛期間,北岸已施作之擋土牆(末段長約20公尺),因基座掏空造成坍塌,災情由去
年迄今有擴大之現象。
2.整治:由七里溪橋上游長約200公尺河岸未整治(未與上游已施築之護岸設施銜建),北岸之民
地果園及魚塭,恐有安全之虞慮。
三、依據在地居民陳情:該溪管理維護之權責不明;因介於枋山與獅子鄉之間,上情需求不知如何
處理,造成居民之議論。
辦法:建請鄉公所-
1.該溪管理及維護之權責予以釐清,據為遇有災情等需求以利聯繫及因應。
2.將上情研議函轉相關單位,恵予查勘協助災修及整治。
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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