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15
類別:經建
提案人:盧正宗
附署人:伍慶隆、呂義
案由:建請鄉公所將公所後方通往楓林部落農路增設三盞路燈以利往來農民人車安全案。
理由:鄉公所後方通往楓林部落全長約300公尺,為農民農耕必經之農路,以及公所員工早晚休閒運動之
處,因無照明設施,經多位農民建議於急彎之處架設路燈三盞,以利人車行駛安全。
辦法:敬請鄉公所派員實勘予以處理。
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16
類別:經建
提案人:盧正宗
附署人:趙福德、黃春英
案由:建請鄉公所函轉警察局增派草埔派出所員警以利執行警務,維護地方治安提升員工士氣及服務績效。
理由:一、獅子鄉草埔所處於南迴公路管轄草埔及內文村落,二村相距20餘公里,自草埔及內文所合併後,
該所目前員警僅三人,除例行勤務還負責處理交通事故,平時執行警務人員不足,嚴重影響維護
治安效能。
二、南迴公路草埔至安朔隧道正陸續施工,預期需六年之久完工通車,除執行例行勤務外,施工單位
每日人車流量頻繁,需警力協助安全,對警力之調派及員警之不足有感困難,因此,上級必需增
派員警4-5名解決人力需求及治安效率升級。
辦法:建請鄉公所函轉警察局妥處,以利地方勤務需求。
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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