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1
類別:經建
提案人:伍慶隆
附署人:朱宗仁、柳瑞得
案由:建請於獅子村獅子部落聯外道路中段彎曲處施設觀光步道及觀景台案。
理由:獅子村獅子部落主要聯外道路約中段彎曲處,因該處地勢較高,視野廣闊,東迎村落、果園全景,西
面台灣海峽、省道景致,尤其提升部落產業,開發類似觀光步道及觀景台等配套設施,定可吸引許多
旅遊人潮,增加本鄉競爭力。
辦法:建請公所派員勘察擬研計畫積極向有關單位爭取經費辦理。
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2
類別:經建
提案人:伍慶隆
附署人:趙福德、朱宗仁
案由:建請公所將全鄉「公佈欄」之設計融入原民傳統意象採用原木建材並慎選合宜地點設置。
理由:全鄉之「公佈欄」設置多年,其樣式、材質均不見地方原民傳統意象,建請將之融入原民傳統風格路
線設計,全面以原木為主要建材,並慎選合宜地點置。
辦法:請公所派員會勘並予以改善。
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3
類別:經建
提案人:伍慶隆
附署人:呂義、黃春英
案由:獅子村野溪獅子段1107-1109、1062-1063地號等支流予以整治並設置擋土牆案。
理由:案揭野溪支流未做整治,每逢雨季,溪水流入兩旁農田,造成災害,影響農作物生成,為維護農民財
產生計,確有施設之迫切性。
辦法:建請公所函轉水保局台南分局派員會勘並協助處理。
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4
類別:經建
提案人:伍慶隆
附署人:盧正宗、柳瑞得
案由:建請公所函轉水保局台南分局於獅子村和平橋上遊野溪支流予以整治。
理由:該段野溪兩旁為鄉民農作物,耕作地每逢雨季時溪水暴漲,常致農作物受損,甚而土地流失,影響鄉
民財產,實有整治之必要。
辦法:建請公所函轉水保局台南分局派員會勘並協助處理。
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5
類別:經建
提案人:伍慶隆
附署人:朱宗仁、黃春英
案由:建請公所於獅子部落往公墓方向約一公里長鋪設水泥路面。
理由:該地段已有農路惟路面未施設水泥路面,坑洞處處,每逢雨季路面泥濘不堪,人車行駛困難,危及生
命安全,確有改善之必要。
辦法:敬請鄉公所派員實勘協助辦理。
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6
類別:經建
提案人:伍慶隆
附署人:趙福德、黃春英
案由:獅子部落往中心崙部落產業道路及排水系統改善工程案。
理由:該段產業道路為獅子村兩部落主要聯絡道路,道路兩旁為農民賴以為計的農作物,案揭道路因年久失
修,造成道路高低不平,多處坑洞,且排水系箱涵過小,排水不良,每逢大雨過境,道路堆積土石,
無法通行,為維護行經人車安全及農民生計,確有改善之迫切性。
辦法:敬請鄉公所派員實勘予以改善。
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7
類別:經建
提案人:伍慶隆
附署人:盧正宗、柳瑞得
案由:建請公所於獅子村往獅子部落上方之道路設置路燈案。
理由:該段道路未設置路燈,危及夜間行經人車,且每逢汛期河水瀑漲流入社區,居民因未能清楚的查看水
流,防備不及,而造成災害,為顧及居民生命財產之安危,確有設置之必要。
辦法:敬請鄉公所派員實勘予以裝設。
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8
類別:經建
提案人:伍慶隆
附署人:呂 義、黃春英
案由:台一線往獅子村獅子及中心崙兩部落道路緑美化案。
理由:該提案業經多次提案,仍未見其執行。本鄉積極推動觀光產業,以各部落產業為主要推廣景點,該村
尤以農產品芒果產業引以為傲,然進入部落必經之道路,擋土牆牆面髒污不堪,間有破損坍塌、兩旁
雜草叢生,有礙觀瞻。為帶動觀光人潮擁入,增進產業效益,實有緑美化之必要性。
辦法:敬請鄉公所派員實勘研擬計劃並予執行。
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9
類別:經建
提案人:伍慶隆
附署人:呂 義、柳瑞得
案由:建請公所於獅子村taljebuljebuq設置過水路面。
理由:該河道未設置橋樑亦未設置通行道路,農民前往農耕地需徒步過河或冒著危險駛車強行而過,汛期更
增加其危險性,為維護行經人車安危,確有鋪設過水路面之必要。
辦法:敬請公所派員實勘並予以辦理。
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10
類別:經建
提案人:伍慶隆
附署人:朱宗仁、黃春英
案由:建請公所向有關單位爭取芒果干製作之烘烤機補助案。
理由:本鄉主要農產品為芒果,亦為生產者之主要經濟來源,然農民看天吃飯,產量視天候而定。因科技之
發達,有些許損壞之產物,亦可製作成其副產品(芒果干─目前市面上頗受佳評),減少損失。然製作
成副產品之機具費用對一般農民實難以支應,為協助農民增加收益,富裕鄉里,確有向上爭取補助之
必要。
辦法:敬請鄉公所研擬計畫積極向上級有關單位爭取。
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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