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3 類別:經建 提案人:盧正宗 附署人:趙福德、朱宗仁 案由:請 鄉公所將通往水源地農路予以改道改善以維人車通行安全及運送農產品案。 理由:該農路係通往水源地重要道路,因涉及私人土地無法辦理拓寬,必需另覓土地予以改道解決人車通 行。 辦法:請鄉公所派員實勘早日解決,實感德便。 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