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6 類別:經建 提案人:盧正宗 附屬人:趙福德、朱宗仁 案由:建請鄉公所將草埔段蔡永玉等地農路全長200公尺予以改善以利農民人車行駛安全及農產品運送案。 理由:該地段原有農路因久年失修已破損不堪,影響農民出入農耕及農產品搬運安全有改善之需求。 辦法:請鄉公所勘查辦理改善。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