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4 類別:經建 提案人:呂義 附屬人:黃春英、柳瑞得 案由:草埔村下草埔部落簡易自來水維修案。 理由:該部落飲用水主要依賴簡易自來水系統,然該系統水管多處破裂、損毀約100支,引用之水源不足供應 居民所需,為使居民免於受無水之苦,亟需維修。 辦法:建請公所編列經費協助改善。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