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1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附屬人:盧正宗、朱宗仁
案由:台1、26線公路沿鄉轄內路段設置候車亭,方便鄉民、遊客候車及安全,建請鄉公所函轉縣府辦理。
理由:一、依據在地鄉民、遊客及南台灣觀光休閒建立友善之公設情境需求建請辦理。
二、台1.26線公路(現為屏鵝公路)未擴建前,沿路段群聚落適當之路口處,均設置候車亭便於乘客候車
及上下車,直至拓寬一一被拆除,竣工後也未予重置迄今。
三、在地鄉民、遊客為候車、上下車›長年因炙熱陽光、雨淋及老人婦孺休憩之需困擾不便。
四、近年本縣為發展南台灣觀光休閒產業,結合相關資源擴增公設不遺餘力,也帶動該區鄰鄉產業之
欣榮。團體或個人(自助/背包客)之遊客出入大增。
五、鑑於以上之原由及民意,實有必要審視公設之需求,促進及助益南台灣觀光休閒及人民生活需
求,也建置友善之環境。
辦法:建請鄉公所函轉縣府-
1.屏鵝公路鄉轄內路段(南世、內獅、中心崙、獅子、苦苓溪、竹坑)協助研議重置候車亭。
2.候車亭之造型配合地方特色設計辦理。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2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附屬人:盧正宗、柳瑞得
案由:台26公路於竹坑大陸羊肉店以南約200公尺處,工務段築設擋土牆之缺口,建請鄉公所函轉工務段將缺
口銜建,以維水保及汛期時土石流由缺口處漫流排水溝及路面影響安全及觀瞻。
理由:一、依據在地鄉民陳情及長年汛期時常造成土石流由擋土牆缺口處漫流排水溝及路面災情提議辦理。
二、該路段擋土牆缺口處上方,原築設臨時便道為林業方便出入用,是故屏鵝公路拓寬時預留至今,
現已荒廢多年未再使用,也因近鄰之溝渠未清疏,造成汛期時上方坡面匯流之大水土石,改道由
臨時便道路面下沖至公路之排水溝、路面›造成土石沖塞排水溝及散置路面,為清除土石等工務段
不勝煩擾。
辦法:建請鄉公所函轉工務段辦理會勘與改善。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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