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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屆第15次臨時大會代表提案:代表伍慶隆

發佈時間:2013-09-25 閱讀人次:179

編號:4
類別:經建
提案人:伍慶隆
附屬人:柳瑞得、朱宗仁
案由:建請公所於獅子部落活動中心北邊收回之土地設置停車位。
理由:一、該土地面積約一分多,原為衛生室所有,遭農民佔用多年,今已收回。
        二、村民辦理婚喪喜慶賓客停車位實屬不足,為有效利用空間及提供足夠的車位,企盼將該土地規劃

                 為停車位並儘速施作。
辦法:請鄉公所派員勘察並擬訂計畫設置。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5
類別:經建
提案人:伍慶隆
附屬人:趙福德、盧正宗
案由:建請公所將獅子村大排水溝加蓋做為便道供民眾通行案。
理由:該排水溝寬3公尺,長20公尺未予加蓋,後方地主莊阿玉、曾海東、尤春英、楊健勇、伍美橋、胡水

         秀…等村民多年來繞道而行,極其不便,為方便其等居民通行,應予加蓋做為便道。
辦法:請派員實勘並予以處理。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6
類別:經建
提案人:伍慶隆
附屬人:呂義、黃春英
案由:建請公所於獅子部落水源地約50公尺延續鋪設水泥路面。
理由:獅子部落往水源地農路大部份已鋪設水泥路面,惟約有50公尺尚未鋪設,此處每逢大兩侵襲,便瘡痍

         滿目、泥濘四處無法通行,為維行經民眾安全,實有延續鋪設水泥路面之必要。
辦法:請公所派員勘查並予以處理。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7
類別:經建
提案人:伍慶隆
附屬人:朱宗仁、黃春英
案由:獅子村獅子部落往墳墓野溪整治未完成部份延續整治案。
理由:獅子部落往墳墓方向野溪整治工程,上游及下游皆築設完成,惟過橋右邊約50~60公尺處未設置擋土

         牆,每逢大兩,影響該處農民土地流失,確有延續完成之必要。
辦法:請公所派員會勘並予以處理。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8
類別:經建
提案人:伍慶隆
附屬人:朱宗仁、趙福德
案由:獅子部落水源區完成擋土牆設置案。
理由:一、該路段部份未設置擋土牆,每逢汛期,土石及大水往此處流入,常致路面土石堆疊、積水滿佈,

                 造成行經民眾無法通行。
        二、該部落居民大都以經營芒果為主要生計來源,此處為農民前往耕作地必經之路,每逢大雨過後,

                必遭阻斷,誤及農民照料農作物之時機,造成收成欠佳,而影響其生計,確有延續設置擋土牆使通
                行無阻之需。
辦法:請公所派員會勘並儘速處理。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9
類別:經建
提案人:伍慶隆
附屬人:呂義、柳瑞得
案由:獅子村部落雙溪野溪土石清疏(疏濬)案。
理由:一、該案多次提交大會成議決案,惟未見執行單位關心及處理。
         二、該河段經年累月堆積之土石造成阻塞,每逢強風豪雨過境,居民深陷水患之苦,為維居民生命財

                 產之安全,確有處理之必要。
辦法:請公所派員會勘並協助處理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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