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19
類別:經建
提案人:黃春英
附署人:呂義、柳瑞得
案由:建請公所自楓林路口至楓林村部落道路標示分隔線案。
理由:楓林路口起至楓林村部落道路全長1公里多,時有車禍意外發生,因未標示分隔線,造成責任歸
屬不明確,而茲生糾紛,為維用路人權益,且免生責任歸屬糾紛,實有標示之必要。
辦法:建請公所派員會勘並尋求解決之道。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20
類別:經建
提案人:黃春英
附署人:呂義、盧正宗
案由:丹路村下部落通往上部落公墓聯絡道路拓寬案。
理由:1. 丹路村下部落公墓已達飽和,下部落居民皆移往上部落公墓安葬,唯前往安葬需經過部落,為
免哀悼氛圍影響到居民,且行經時如有飲酒作樂或大肆歌唱之行為,實對哀家大為不敬,為免
相互影響,實有改道之必要。
2. 通往公墓之外環道路,部份僅能行人通行,為便於送葬車輛之通行,實有拓寬之必要。
辦法:建請公所派員會勘並尋求解決之道。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21
類別:經建
提案人:黃春英
附署人:朱宗仁、伍慶隆
案由:建請鄉公所於巴沙那發野溪,廖清城、侯廉聰等農地旁之野溪予整治。
理由:1. 該處前些年之凡那比颱風溪水暴漲,大水流入兩邊農地,造成土地流失農作物受損,影響當地
農民生計,如未予整治影響面擴大,有整治必要。
2.此案於本屆第3次定期大會業已提案請相單關位協助辦理,至今仍未有執行。
辦法:建議鄉公所派員勘查,爭取經費整治。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22
類別:經建
提案人:黃春英
附署人:呂義、柳瑞得
案由:建請鄉公所將丹路村左側吉玉美等幾戶農路野溪(30公尺)予以野溪整治等。
理由:該段野溪兩旁為鄉民農作物,耕作地每逢雨季時溪水暴漲,常致農作物受損,甚而土地流失,影
響鄉民財產,實有整治之必要。
辦法:建議鄉公所派員勘查,爭取經費整治。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23
類別:經建
提案人:黃春英
附署人:趙福德、柳瑞得
案由:下丹路右方外環道路鋪設柏油路面案。
理由:該段道路築設多年,屢經颱風及大雨侵蝕,造成路面多處坑洞、凹凸不平、破損不堪,影響行經
人、車安全,且有礙觀瞻,確有鋪設柏油之必要。
辦法:請鄉公所派員勘查並爭取經費辦理。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24
類別:經建
提案人:黃春英
附署人:呂義、伍慶隆
案由:建請鄉公所於楓林村吉非利產業道路,侯金蘭通往鄉公所處約50公尺延續築設擋土牆案。
理由:該產業道路75年由縣政府施作,道路旁部份有設置擋土牆,因延續尚有約50公尺兩旁未予施作,
汛期大雨來襲。溪水暴漲,流入路面,造成路面破損,影響用路人安全,為免每每逄大雨路面破
損,維修所資不斐,且築設擋土牆具一致性較為美觀,確有延續築設之必要。
辦法:建議鄉公所派員勘查,尋求經費協助改善。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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