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9
類別:經建
提案人:盧正宗
附署人:朱宗仁、柳瑞得
案由:建請鄉公所將草埔幼兒園前右側,通往省道圍牆予以加高改善,架設鐵欄杆以維幼兒活動安全。
理由:公路局改善草埔橋後,由於路面增高,通往草埔幼兒園右側圍牆高度不足,對兒童通行與活動影
响安全,必需增加鐵欄桿全長25m,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辦法:請鄉公所派員勘查實勘予以改善。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10
類別:經建
提案人:盧正宗
附署人:趙福德、柳瑞得
案由:建請鄉公所將楓林部落由駱賢明至阮麗玲宅後築設擋土牆全長約50公尺以維部落及居民生命財產
安全案。
理由:該處經年屢次豪雨的侵蝕後,土質下陷嚴重危及居民住宅安全,必需築設擋土牆全長約50公尺,
以防止繼續下陷損及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辦法:請鄉公所派員勘查實勘籌措經費予以築設。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11
類別:經建
提案人:盧正宗
附署人:呂義、黃春英
案由:建請鄉公所函請縣府將內文村文源橋至蔡美雪工寮產業道路路面予以改善以利人車行駛安全案。
理由:該產業道路係縣府於85年興闢竣事,全長約800公尺,原為當地農民主要之農耕及運輸農產品道
路,因近20年來風雨之侵蝕路面已破爛不堪,有危及往來農民行駛安全,而必需予以改善重新舖
設AC路面,得保障居民生命安全。
辦法:敬請鄉公所函轉 請縣府派員實勘補助經費予以改善 實感德便。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12
類別:經建
提案人:盧正宗
附署人:伍慶隆、柳瑞得
案由:建請鄉公所將伊屯循理教會後築設擋土牆,以利教堂及民宅居住生命財產安全案 。
理由:該處因設築擋土牆,每次雨季豪雨落石不斷土質冲蝕嚴重影响教會建物及民宅生命財產安全,必
需築設擋土牆全長25m高2m防止土石沖蝕維護民安全。
辦法:建請 鄉公所派員實勘籌措經費辦理。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13
類別:經建
提案人:盧正宗
附署人:朱宗仁、柳瑞得
案由:建請 鄉公所在內文村內海部落下游興建農路橋乙座以利農民前往農耕運送產品及方便殯葬案。
理由:1.內海部落上下游耕地面積約50公頃,因無跨溪農路橋,每當汛期豪雨,農民無法過溪朔水前往
農耕,嚴重影响農民往返交通安全及生命
2.興建農路橋預定處,係內文(內海)第二公墓,當雨季溪水瀑漲期間,無法殯葬處理善後工作,影
响居民權益嚴重、急迫以致必需興設橋梁乙座,寬3m長20公尺解決居民問題。
辦法:敬請 鄉公所 派員實勘籌措經費興設實感德便。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14
類別:經建
提案人:盧正宗
附署人:趙福德、伍慶隆
案由:建請鄉公所自新路部落至舊電台農路予以改善路面鋪設水泥路面,以利人車行駛安全及搬運農產
品案。
理由:該農路系新路部落唯一主要農路,全長3公里,築設歷程已50年以上,路面經雨水沖蝕破損不
堪,嚴重影响人車行駛安全,尤以對早出晚歸的農民安全堪虞,因此該道路必需改善路面,方便農
民出入。
辦法:請 鄉公所派員實勘籌措經費改善。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案號:15
類別:經建
提案人:盧正宗
附署人:朱宗仁、柳瑞得
案由:建請鄉公所將楓林村第8鄰(鄉子鄉衛生所前)至台九線楓林路口排水溝予以改善,以利環境衛生及
交通安全案。
理由:該路段全長約350公尺由於排水溝排水不良,於雨季中常有土石渣物堵塞的情形,非常嚴重致整
個路面積水,不但影响人車行駛安全,對環境衛生亦造成髒亂不堪,以致必需改善排水情形及環
境清潔。
辦法:請 鄉公所派員實勘設計改善排水溝設施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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