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43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案由:草埔村橋西集會所擴建案。
執行情形:102.3.8獅鄉財字第1010013847號
鄉公所函覆:本案有村辦公處後移增使用空間或另尋用地重建等二方案,然此二方案需龐大經費及興建擴大
腹地,惟本所財政拮据且草埔村無可興建用地,故本所需研處擴建可行性後,再向上級單位爭
取經費。
編號:44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案由:南世部落後方公設擋土牆傾倒,影響功能及安全,請鄉公所協助改善。
執行情形:102.5.2獅鄉財字第1010013846號
鄉公所函覆:擬查勘後編製查勘表提報原民會部落環境改善計畫爭取補助辦理。
編號:45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案由:南世村群聚落後上方,台電為架設電力設施依坡面橫切修築道路,以致每遇汛期多處積水匯集滲入下
方波面,造成滑落之虞慮影響群聚落之安全,請鄉公所勘查協助改善。
執行情形:102.5.2獅鄉財字第1010013845號
鄉公所函覆:本案知會台電公司查勘後部分具危險性電桿及道路業已修護完成,餘依台電預算逐處辦理。
編號:46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案由:公墓飽和影響殯葬問題,建請鄉公所積極研議改善之道,嘉惠鄉親。
執行情形:101.12.13獅鄉民字第13839號
鄉公所函覆:明年度將配合全鄉公墓總清查,逐村辦理公墓業務宣導,並積極鼓勵民眾火化塔葬之目的及
益處,以達環境永續發展之目的。提辦南世及內獅公墓舊墓更新計畫,以解決飽和問題。
編號:47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案由:南世村往公墓之農路-路基掏空、沿溪路面毀損等災情,建請鄉公所惠予查勘協助改善 。
執行情形:101.12.13獅鄉財字第13838號
鄉公所函覆:查等為泰利、天枰颱風災復案,前段部分已完工,後段部分近期內發包施作。
編號:48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案由:文物管典藏文物之空間,顯有不足周全之需求,建請鄉公所研議改善,以維文物之保全及運作。
執行情形:101.12.20獅鄉圖字第13837號
鄉公所函覆:查本館與全國其他原住民鄉鎮的文物〈化〉館比較,的確是全國最小的文物〈化〉館。在
全館空間規劃上,僅有1樓典藏陳列室,且並無庫房,雖本空間實在有限,但我們不因此自
卑或受限,反激發了我們朝向1.在實體場所方向增加展演空間。2.朝向以想像與創意去發展
虛擬無限大空間,結合地方學校、工作室發展文創,期盼未來自主營運,持續逐步成為古
大龜文王國文史特色館」、「原住民藝術文創3D數位典藏館」定位邁進。
編號:49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案由:農特產品之行銷,因習以傳統方式交易,影響農民長遠之受益,建請鄉公所加強輔導並協助改善。
執行情形:101.12.25獅鄉觀農字第13861號
鄉公所函覆:為因應本鄉農特產品發展及提升農民經營之理念,本所將加強提供農民於經營管理及產品
行銷方面之教育訓練課程,廣泛蒐集市場交易資訊,開發多元行銷網路,掌握有利交易策,
期望能藉此加強農民於市場之競爭力,為本所努力的目標。
編號:50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案由:發揮與落實農會之功能,助益農業發展與農民權益需求,建請鄉公所檢討及加強溝通與連繫,利於
鄉政推動及嘉惠鄉親。
執行情形:101.12.18獅鄉觀農字第13860號
鄉公所函覆:為助益農業發展與農民權益需求,本所將積極與農會溝通聯繫,切實反映本鄉農民需求,
以利農民經濟之發展。循此,建立公所與農會間之聯繫平台,使地方意見交流暢通,實為
當務之急。本所將與農會以每季或半年召開一次聯繫會報,邀請農會、代表會及本鄉各產
銷班,針對本鄉農業發展於會中廣泛討論,以期達集眾人智慧之效。
編號:51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案由:枋山溪上游河床長期供承租栽植瓜農,瓜農整地不顧水利之影響及管理權責機關又疏失查勘督導,
以致河流行水道任其改變,造成沿岸土地沖刷流失等災情,歷次會期建議及陳情,為何未見具體
之改善,建請鄉公所檢討並提出改善之道。
執行情形:101.12.03獅鄉財字第13859號、101.12.26獅鄉財字第14982號
鄉公所函覆:101.12.03函覆:函轉屏東縣政府。
101.12.26函覆:依屏東縣政府函示辦理。加強宣導並告知使用人應遵守水利法相關規定。
編號:52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案由:公路及公設徵收用地,現行之補償辦法不合理,建請鄉公所建議主管機關能檢討並訂定合理之補償
辦法,以維原鄉民眾之權益。
執行情形:101.12.04獅鄉財字第13858號、101.12.20獅鄉財字第14653號
鄉公所函覆:101.12.04函覆:函轉屏東縣政府。
101.12.20函覆:依屏東縣政府函示辦理。查現行土地徵收地價補償相關規定,前經101.1.4
總統華統一字第10000300191號令修正公布之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業已
明定: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
編號:53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案由:台九線雙流路段拓寬後,邊坡水保、綠美化及交通號誌等善處,建請鄉公所函轉相關單位處
理,嘉惠鄉親。
執行情形:102.3.1獅鄉財字第10230258500號
鄉公所函覆: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楓港工務段102年2月22日三工楓字
第1021000264號函辦理。
二、本案經現場會勘,針對台九線462K+200~258道路左側邊坡未築設擋土牆、綠美化
部分,經查該邊坡屬穩定之岩石邊坡,惟防止坡面之零星落石,已於拓寬工程時施作防
落石網,實不宜再設置擋土牆及施作綠美化;另交通號誌設施(黃燈閃式號誌)未予重
設部分,另函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協助辦理。
編號:54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案由:南世部落後方台電電力輸送纜線,與樹枝、蔓藤類等踫觸、夾雜影響安全,建請函轉台電派員查
勘處理。
執行情形:101.12.21獅鄉財字第138555號
鄉公所函覆:函轉台灣電力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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