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10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附屬人:盧正宗、柳瑞得
案由:竹坑苦苓溪彩虹橋南岸石砌護岸坍方災情,建請鄉公所協助改善,以維護岸安全及水保功能。
理由:一、該段護岸係前後整治未銜建部分,臨時用石砌築設銜建(長約20公尺),前受泰利、天秤颱風
侵襲,造成災情擴大。
二、苦苓溪流域之公設,汛期間曾會勘數次,並共識妥處之計,迄今未見具體之對策,明年汛期
將至之前,如未及時改善勢必影響該段護岸安全。
辦法:建請鄉公所查勘協助改善。
審查意見:檢送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11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附屬人:盧正宗、朱宗仁
案由:內文村文源路邊坡,汛期造成之坍方土石未清除,影響人車出入安全,建請鄉公所協助改善。
理由:一、依據鄉親陳情及遊客反應辦理。
二、今年數次之風雨災,造成內文村文原路邊坡坍方(往東源村方向約250公尺處),土石堆置路
旁迄今未見清除,影響人車出入安全。
辦法:建請鄉公所:1.盡速查勘惠予協助改善。2.將全鄉道路狀況(農、產業道路等)規劃定期巡視,俾
適時養護及安全保障。
審查意見:檢送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12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附屬人:盧正宗、柳瑞得
案由:南世、獅子農路改善案,建請鄉公所績續爭取經費改善,嘉惠鄉親。
理由:一、依據102.12.14鄉公所辦理驗收,本席隨行現勘提議辦理。
1.南世(砲台)農路改善案-
前由草山溪起往南(南世)施作;今由南往北施作。整段農路:中間路段及南世丁字路口起
(長約1200公尺),未銜建及施作。
2.獅子農路改善案-
獅子至中心崙聯絡道路,未全段施作。
二、感鄉鄉公所將本會提議陳轉及簡立委協助爭取經費補助改善,助益該區經濟、觀光休閒景點
之效益與開發。
三、為加強及配合該區之需求,將後續銜(延)建、安全措施(擋土牆、護欄、排水等),繼續爭取
經費強化,以利公設周全。
辦法:建請鄉公所:1.績續爭取經費改善。2.南世丁字路口由南向北起之路段優先予以改善(出入量
大、區域經濟效益、在地民意等考量)。
審查意見:檢送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13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附屬人:盧正宗、朱宗仁
案由:草埔「在水一方」農路、築設過水橋及擋土牆等,建請鄉公所查勘提報爭取補助改善,利於產
業發展及嘉惠鄉親。
理由:一、依據在地鄉親(本會前主席洪有賢等)陳情辦理。
二、經現勘建請改善地點於草埔「在水一方」-
1.農路、築設過水橋:
鄉公所前已改善農路後段起之農路,間有川之流,需施築過水橋並將農路續與延建。
2.擋土牆:
由省道出入口左側原施築之擋土牆,疑因基座下方滑動,造成擋土牆向外傾斜,有安全之
虞。
辦法:建請鄉公所查勘惠予協助改善。
審查意見:檢送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14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附屬人:盧正宗、柳瑞得
案由:內獅外獅段農路改善案,建請鄉公所查勘協助改善。
理由:一、依據在地鄉親(本會前副主席朱正宗等)陳情辦理。
二、建請改善農路地點於內獅七里溪南岸,該段土石路全長約1000公尺,路段周邊廣植芒果,
多數林、農經須出入該路段。因歷次汛期路面被沖刷,造成大小不等石塊裸露充斥全段路
面,甚感不便也影響安全。
三、近年綜觀該區(七里溪)之發展,相關公設(道路、水保措施等)加強與改善,感謝政府德政在
該區逐年投入之資源,對後續推動多元產業(林、農,觀光休閒,生態等)之活力挹注助益良
多。
辦法:建請鄉公所查勘協助改善。
審查意見:檢送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15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附屬人:盧正宗、柳瑞得
案由:設置於竹坑之鄉界地標建物,其周邊公設、綠美化等後續之改善,建請鄉公所續予周全該案之
規劃。
理由:一、鄉界地標建物用地,鄉公所將規劃構想與地主(尤阿香女士)協商才同意提供。
※鄉界地標建物規劃構想:先施作主體(如現場實況),後續將周邊(休憩座椅、河.溝緣邊駁
坎、照明與綠美化等)充實改善。
二、主體施作已完竣,為延續該案周全,曾提議於本屆會期下村考察、鄉公所會同設計公司先後
已辦理現勘,迄今未見進展,鄉親(地主)關切並陳情,建請鄉公所能盡早依原意施作。
辦法:建請鄉公所盡速續予改善。
審查意見:檢送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16
類別:經建
提案人:趙福德
附屬人:盧正宗、柳瑞得
案由:台九線丹路段路面龜裂、凹陷及溝蓋缘邊毀損等,造成聲響噪音影響居民生活品質及安全,建
請鄉公所協助改善。
理由:一、依據台九線丹路段在地居民(戴榮貴等)陳情辦理。
二、上情本席曾受理鄉民陳情,隨即於101.3.10以陳情書向楓港工務段建請查勘改善在案(會勘
人員:楓港工務段派員、在地居民戴榮貴、本席)。會勘後會勘紀錄未彙整送達及著手改善
陳情事項;期間鄉民多次電話詢問上情處理情形,迄今仍未見妥處?
三、今再以提案方式建議,請鄉公所函轉公路養護單位,有關陳情案為何其處理流程、方式與相
關之規定出入甚大?。與時俱進之大環境,如仍在過去官僚衙門心態對待人民,真的「奈何
與我」?
四、鄉轄境內台1、26、9線道路,生活圈內關係密切,非常依賴與重要,為交通及地方多元發
展,道路之維護與改善,能適(及)時巡視改善,以維安全與順暢福國利民。
辦法:建請鄉公所函轉公路養護單位:1.請回應前陳情案處理情形2.
擇期辦理現勘謀求改善。
審查意見:檢送大會討論。
議決: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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