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26
提案人:趙福德
連署人:柳瑞得 盧正宗
類別: 經建
案由:建請鄉公所將丹路巴士墨段農路改善,嘉惠鄉親。
理由:一、依據鄉親戴榮祥等陳情辦理。
二、該路段鄉親為林農業重要出入道路,前半段已鋪設水泥路面,後半段為土石路面(300m)。
三、每遇汛期、下雨時,常造成路面泥濘、路滑及積水等,從事林農業的鄉親,出入不便、安全
堪虞。
四、台電為維護電力設施,也使用該路段出入用,路況養護曾請其協助改善託詞未果。
五、後半段土石路面長約300m,鄉親數次陳情,期盼政府能補助惠予改善,以利鄉親安全順暢出
入。
辦法:建請鄉公所協助改善,嘉惠鄉親。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27
提案人:趙福德
連署人:柳瑞得 盧正宗
類別: 經建
案由:省道台九線路段改善,於鄉轄境內相關之權益,建請鄉公所積極建議及維護,造福鄉政。
理由:一、交通部公路局辦理省道台九線路段改善,該案為鄉民多年之期盼,縱其改善內容部分無法滿
足鄉民之需求、深信有改善多少是有助益鄉轄境內交通品質之提升。
二、鄉轄境內路段之改善:
1.請鄉公所對改善內容,能積極了解並對我鄉政之利益,實質建議、爭取。
2.涉及鄉民之權益,例:土地,建物、果樹、林木等地上物,請工務段能妥善通知、會同,鄉公
所、鄉民會勘、查估、協調等,以維護鄉民權益及公 共設施之興利順暢。
辦法:建請鄉公所-
1.鄉轄境內路段改善資訊請適時提供本會。
2.相關權益之維護,積極建議及協助。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28
提案人:趙福德
連署人:朱宗仁 盧正宗
類別: 經建
案由:各村社區活動中心、集會所等相關設施,建請鄉公所統籌協助改善,助益需求及功效。
理由:一、辦理100年政令宣導活動時,各村社區活動中心、集會所等相關設施,發現有故障、損壞等現
象:
1.水電:開關、插座、照明燈等
2.空調:水冷式空調設備閒置、吊扇等
3.桌椅:損壞、不足
4.廣播(音響):故障
二、社區活動中心、集會所,村辦公處與社區發展協會對其管理權責不明,同時亦請檢討,使其
管理及資源運用能落實。 三、各社區部落集會等活動,社區活動中心、集會所的空間,鄉民
已習為依賴及便利使用。
辦法:建請鄉公所統籌協助改善。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29
提案人:趙福德
連署人:呂 義 黃春英
類別: 經建
案由:建請鄉公所協助改善南世運動場排水設施案。
理由:一、依據南世村陳村長及鄉民陳情辦理。
二、建請改善運動場排水設施-
1.位置:運動場南端(100公尺終點)起至野溪。
2.原因:由社區或運動場匯流之排水,常漫流運動場無法導流至野溪,影響運動場之維護。
辦法:建請鄉公所協助改善。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30
提案人:趙福德
連署人:伍慶隆 柳瑞得
類別: 經建
案由:雙流社區薛前代表等民宅後方,汛期常造成大水漫流民宅四週及果園影響生活品質,請鄉公所協
助改善。
理由:一、民宅後方為陡峭的山,汛期時大水順勢沖刷漫流至 下方民宅及田園,擾不勝煩影響鄉民生活
品質。
二、鄉民殷盼將該處築設溝渠將水導流至野溪,一勞永逸以解水患。
辦法:請鄉公所協助改善。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31
提案人:趙福德
連署人:盧正宗 柳瑞得
類別: 經建
案由:南世北邊連絡道,道路及邊坡維護、排水等改善案,請鄉公所協助改善。
理由:一、南世北邊連絡道,上項問題系多年於汛期時,時而發生災情,造成生活環境安全之虞。雖經
多次建議改善,僅以「腳痛醫腳、頭痛醫頭」似的搶修,迄今仍無法標本兼治的改善,鄉民
安危奈何?
二、南世北邊連絡道:
1.道路:呈s型路段,人車出入險象環生。
2.邊坡維護:地勢陡汛期造成土石崩塌、滑落。
3.排水:未修築大型排水設施(溝渠),以致汛期造成大水夾雜土石等漫流散置道路與果園。
三、該聯絡道保持或改道,雖已有議論,希望將上項水保疑慮併入優先建議改善,嘉惠鄉親。
辦法:請鄉公所協助改善。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編號:32
提案人:趙福德
連署人:盧正宗 柳瑞得
類別: 經建
案由:建請鄉公所勘查鄉內道路等,影響交通安全之樹木、土石雜草,予以砍除修剪及清理,嘉惠鄉
親。
理由:一、鄉內道路(聯絡道/農路):
1.聯絡道:沿路段摘植芒果,例:南世北邊道路、上下內獅間道路、中心崙、獅子等。其數枝延
伸路上,影響人車出入之安全。
2.農路:已修築柏油或水泥路面之農路,鄉境內多處農路邊坡有樹枝雜草叢生、滑落土石堆置之
情事,影響林農業鄉民出入安全、順暢。
二、上項道路管理與維護,莫因疏失造成困擾及安全之責,期未雨綢繆預先防範造福鄉梓。
辦法:建請鄉公所- 查勘協助改善;上項道路亦有其他單位因工事使用,其使用同意或毀損維護之管
理,請併入檢討。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通過
議決: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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