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21
類別:經建
提案人:盧正宗
案由:建請鄉公所轉請縣政府將屏199線道路納入「本縣生活圈」,以利交通部公路總局編列預算予以拓寬改善,以維往來遊客人車行駛安全案。
執行情形:101.03.07獅鄉財字第1000014104號、101.03.28屏工土字第1010079471號、101.04.05獅鄉財字
第1010003702號。
鄉公所函覆:101.03.07函覆:本案擇期洽縣府相關單位洽詢納入生活圈相關辦理後即辦理之。101.3.28、
101.4.5函覆:經查本線98-103年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公路系統〉已於
98年度提列完畢並經中央核定完成,目前數件計畫工程尚在執行中;爰旨揭建議案,本
府將俟日後中央通知辦理生活圈增辦計畫時,再一併納入研議辦理。
編號:22
類別:經建
提案人:盧正宗
案由:建請公所將但丹路段553號至559號地,拉櫳隆灣地農路予以改善,以便利農民前往農跟耕及運輸
農產品案。
執行情形:101.03.07獅鄉財字第1000014102號
鄉公所函覆:本案擬予以錄案,並擇期會勘,納入以後年度辦理。
編號:23
類別:經建
提案人:盧正宗
案由:建請鄉公所轉請屏東縣警察局會恢復內文派出所派駐員警勤務,以利部落居民生活起居安全案。
執行情形:101.02.02獅鄉財字第848號
鄉公所函覆:屏東縣警察局枋寮分局101.01.17警行字570號函影本一份〈不宜恢復設置〉。
編號:24
類別:經建
提案人:盧正宗
案由:建請公路局楓港工務段在台九線365+150,往台東〈伊屯站附近〉築設擋吐牆,以利居民出入安全
案。
執行情形:101.03.06獅鄉財字第1000014101號
鄉公所函覆:函送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楓港工務段。
編號:25
類別:經建
提案人:盧正宗
案由:建請鄉公所將草埔文化聚會所內排水溝予以改善,以利室內積水排放屋外,改善完環境衛生案。
執行情形:101.01.12獅鄉財字第1000014100號
鄉公所函覆:本暗擇期至現地會勘,以了解室內積水的原因及概估改善所需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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