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8 提案人:盧正宗 案由:「獅子村部落後方野溪,歷年汛期河岸多處災情及水保措施不足」 處理情形:本案將擇期會同提案代表及本所委託設計規劃廠商至現地會勘,俾利提報屏東縣政府審核,以利向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爭取經費辦理。 備註:100.5.11獅鄉財字第1000004523號